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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证注意事项
[ 录入者:管理员 | 时间:2007-08-15 14:18:5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214次 ]

出访单位均需提供英文单位派出证明(强调所需费用包括医疗保险等)原件;费用由第三方负责也要出具证明原件;提供保额为30万人民币(3万欧元)的在申根国逗留期间有效的境外医疗保险复印件;挪威、冰岛的签证由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代办;申根国家设“申根住处联检系统”,签证申请经一成员国拒签,即意味着同时被所有成员国拒签,特殊情况可争取发别国签证。

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15国,即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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