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赴港澳)报批所需材料 (一)因公出国: 1、邀请单位的《邀请函(信)》原件及复印件或从邀请地本土发出的《邀请函(信)》传真原件并附中文译文; 2、填写《肇庆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初审表》一份; 3、填写《肇庆市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一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外地身份证者须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其它身份证明)。
(二)因公赴港澳: 1、申办一次或三月两次往返《通行证》的。 (1)填写《肇庆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初审表》一份; (2)填写《肇庆市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外地身份证者须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其它身份证明); (4)续办的只需填写《肇庆市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一份以及提供上期《肇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一份。 2、申办多次往返《通行证》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如属新办企业和高新企业的(高新企业的核定为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可提供企业的投资规模及批准文本。 3、国家公务员确因工作需要,申办多次往返《通行证》的,除提供1所列材料外,需提供办理多次理由(申请报告或函件),填写《申办人员情况表》和《多次往返签注持证情况统计表》,续办时还需填写《多次往返签注人员出境情况表》。
二、因公出国签证、赴港澳签注所需材料
(一)因公出国: 1、《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份; 2、《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份,(凭《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按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等部门办理,正处级以上人员免办政审); 3、邀请单位的《邀请函(信)》原件; 4、出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使用《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使用外地《身份证》的,需提供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出访单位“聘书”或其他身份证明; 5、白底、彩色、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近照3~6张(各国要求数量及照片的规格不同); 6、填写《出访个人情况表》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因公办证登记表》各一份; 7、出访人已有的所有因公《护照》; 8、只办因公《护照》,不需我局代办签证的,提供组团单位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和《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各一份;1、2、4、5、7所列材料。
(二)因公赴港澳: 1、《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一份; 2、《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份,(凭《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按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等部门办理,正处级以上人员免办政审); 3、出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使用《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使用外地《身份证》的,需提供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和出访单位“聘书”或其他身份证明; 4、蓝底、彩色、光面、免冠、正面大一寸近照三张; 5、填写《肇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因公办证登记表》一份; 6、办理因公赴香港、澳门就读,留学,常驻,培训,演出以及在香港逗留超过30天、澳门逗留超过20天的,还需提供省政府或省港澳办出具的《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和中文《邀请函(信)》各一份。
三、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所需时间 (一)因公出国: 1、只办理因公护照,不办理签证。从报批材料受理之日起,属市外事侨务局事权范围的,10个工作日完成;送市政府审批的,约14个工作日完成;送省外办审批的,约需30个工作日完成(不包括政审时间)。 2、办理因公护照同时办理签证。从报批材料受理之日起,因各国对入境签证的要求和工作时限的不同,约需15~90个工作日完成。
(二)因公赴港澳: 报批材料从受理之日起,属市外事侨务局事权范围的, 10个工作日完成;送市政府审批的,约14个工作日完成;送省港澳办审批的,约30个工作日完成;送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审批的,视实际情况而定(不包括政审时间)。
|